上海为促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放“大招”了(新加坡跨国公司招聘条件)

今年1-7月,上海市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26家、研发中心9家。一是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与当前跨国公司的运营模式不相匹配。三是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竞争加剧。在总部功能的配套方面,增加鼓励发展国际教育和涉外医疗的政策措施,便利总部高管人员聘雇的外籍家政服务人员进岀境,加大对总部企业的服务力度,打造有利于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做好地区总部的安商、留商、富商、稳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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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为促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放“大招”了(新加坡跨国公司招聘条件)

近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促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

《意见》是上海市主动适应跨国公司发展新趋势、国际贸易投资规则新变化,不断完善地区总部政策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吸引和鼓励跨国公司在沪设立地区总部、集聚资源拓展功能,推动上海总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进上海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自2002年出台全国首个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政策以来,上海总部经济经过18年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今年1-7月,上海市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26家、研发中心9家。以地区总部为主的商务服务业实到外资33.25亿美元,占比近1/3,是本市利用外资的第一大领域。截至今年7月底,上海累计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696家(其中大中华区、亚洲区及更大区域总部104家)、研发中心450家,上海始终是内地吸引地区总部和外资研发中心最多的城市。根据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报数据,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以占全市外资企业1.34%的企业数,贡献了10%的营业收入、17%的利润总额、12%的纳税总额和超过6%的从业人数。

近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邀请市商务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市场监管局、上海海关等单位负责同志介绍《意见》出台背景、积极意义、主要内容等,解读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上海外资“总部经济”面临不小挑战

记者从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勢变化,跨国公司运营模式和全球布局不断调整,上海外资总部经济发展主要面临不小挑战:

一是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与当前跨国公司的运营模式不相匹配。当前,跨囯公司的运营模式不断调整,其设立地区总部的形式也在不断调整,2017版总部政策中关于地区总部的认定标准已与跨国公司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不相匹配。

上海为促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放“大招”了(新加坡跨国公司招聘条件)

二是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履行部分总部职能时遭遇瓶颈。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执行投资、资金运作与结算、采购与销售、研发、人力资源、物流分拨、运营管理等功能,受政策限制,在沪地区总部部分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比如沉淀在自由贸易账户中的资金能参与的银行理财、债券回购等投资类交易品种较少,造成企业资金使用效率不够高;再比如企业在开展离岸贸易、转口贸易时仍有不同程度的受限等。

三是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竞争加剧。尽管上海具有贴近广阔市场的优势,但新加坡、中国香港以其优越的金融和贸易便利化环境、低税率的简单税制、先进的国际教育和医疗水平,以及东西方文化交融等优势,成为众多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首选之地。特别是近年来新加坡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地区总部发展的优惠政策,扶持力度非常大。

《意见》包括六大方面内容,进一步优化了总部认定标准

据了解新加坡跨国公司招聘条件,《若干意见》共包括六大方面内容:一是为进一步鼓励总部集聚,调整总部和总部型机构认定标准;二是进步提高跨国公司投资便利度;三是进一步提高跨国公司资金使用自由度和便利度;四是进一步提高跨国公司贸易和物流便利化;五是进一步提高跨国公司研发便利化;六是进一步加大对总部功能的配套保障。

《意见》主要从三个方面鼓励外资总部经济发展:

首先,进一步优化总部认定标准。近年来跨国公司轻资产化发展渐成趋势新加坡跨国公司招聘条件,导致越来越多的互联网、数字化等新兴领域的跨国公司难以符合本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中关于公司资产等要求。因此本次将优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标准是将地区总部母公司总资产要求放宽至2亿美元,将总部型机构母公司总资产要求放宽至1亿美元;二是取消实缴注册资本和管理企业数量要求;三是取消总部须为独资企业的限制。

上海为促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放“大招”了(新加坡跨国公司招聘条件)

其次,进一步促进地区总部发挥功能。根据地区总部功能集聚和提升能级要求,对照问题逐条提岀突破举措建议,在投资便利度、资金使用自由度和便利度、贸易和物流便利化研发便利化等方面探索突破,以满足近年来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越来越多的业务重组、新业务拓展等要求。例如,放宽投资性公司设立条件、支持地区总部参与集团重组、便利地区总部境内外资金运营管理,在跨境资金池业务下开展全币种跨境收付、支持地区总部灵活配置跨境融资资源、支持地区总部开展离岸转手买卖、试点连锁企业“一照多址”、支持地区总部开展关税保证保险、促进研发试验用材料进出口便利化等。

第三,进一步加大总部功能配套保障力度。在总部功能的配套方面,增加鼓励发展国际教育和涉外医疗的政策措施,便利总部高管人员聘雇的外籍家政服务人员进岀境,加大对总部企业的服务力度,打造有利于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做好地区总部的安商、留商、富商、稳商工作。

上海为促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放“大招”了(新加坡跨国公司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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