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新加坡投资移民(新加坡公司营业执照表格9)

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在完成投资后,全家人都获得新加坡的永久居留权。申请人可以以营业额最高的公司作为申报投资计划的主公司,也可以提交您所拥有的其它公司的相关资料以达到营业额的最低要求。如果申请人的公司属于私人所有,申请人必须持有至少30%的股权,且申请人在该公司的职责范围以及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将作为审批的考虑因素。*若您以投资扩充现有的新加坡注册商业实体方式,聘用员工及商业经费支出额将为增值数。

此文详细介绍新加坡投资移民,CLB SG提供整个配套服务。详细可以咨询我们投资顾问。

1. 简介

自2005年7月开始,新加坡推出了“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英文全名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旨在吸引海外投资者、企业家和商业管理人才在新加坡投资和创业。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在完成投资后,全家人都获得新加坡的永久居留权。该项目自推出以来受到国内很多企业家的青睐。

2. 优势

3. 可选方案

新加坡目前实行的投资移民方式是2014做了全新修改的GIP(全球投资者计划)移民,可选方案有两种:

适用于方案A的行业:

1、 航空业 2、 新能源业 3 、汽车工程业 4 、化工业 5 、消费产品业 6 、电子业 7、 能源业 8 、工程服务业 9 、卫生保健业 10、 信息通讯产品及服务 11 、物流及供应链管理业 12 、海洋事务与离岸工程业 13、 传媒业 14、医疗技术业 15、新技术(智能系统、纳米技术、新技术行业) 16、自然资源业 17、保安技术与管理业 18、宇航业 19、航运业 20、制药及生物科学业 21 、精密工程业 22 、专业服务业 23、艺术类商业 包括实体艺术品商业,如拍卖行,艺术品存储和演艺类艺术商业 24、体育商品业 25、家族理财及金融服务业

适用于方案B的基金:(政府会更新)

1 、融石GIP基金II 2 、卢美诺亚太基金二期 3 、辉立企业投资基金 4 、天宝富成长GIP基金三期 5、 华登亚洲数码GIP基金 6 、新纳亚洲二号基金

4. 申请条件

GIP投资移民申请预估标准为:

申请人必须拥有至少三年的经商经验,并需提交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申请人的公司必须属于在规定行业列表中的一个或多个商业领域。

该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额必须达到至少五千万元新币,并且最近三年的年均营业额必须达到至少五千万元新币。申请人可以以营业额最高的公司作为申报投资计划的主公司,也可以提交您所拥有的其它公司的相关资料以达到营业额的最低要求。

如果申请人的公司属于私人所有新加坡公司营业执照表格9,申请人必须持有至少30%的股权,且申请人在该公司的职责范围以及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将作为审批的考虑因素。

5. 办理流程

标准办理流程(一般需要半年时间)为:

向政府支付申请费。(保留汇款凭证)

办理新加坡投资移民(新加坡公司营业执照表格9)

填写并递交申请表格。

提交所有证明文件。

政府机构审核并安排面试。

获得原则性批准函。

本人(包括家人)录指纹办理永居绿卡。

6. 所需材料

为期五年的商业或投资计划书(针对方案A)

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申请表格(个人资料、投资方案与计划书、付款细节)

关于同意执行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条款的保证书

法定宣誓书

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申请资料的宣誓书(附在表格A内)

关于投资方案与计划书的宣誓书(附在表格B内)

申请费的付款细节,需附上汇款凭证的扫描件(附在表格C内)

新加坡入境准证申请书

申请表格中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

请注意新加坡公司营业执照表格9,申请人必须提交外语文件的正式英文翻译版本,该版本必须经由相关的公证处公证。

7. 续签要求

方案A申请者:

办理新加坡投资移民(新加坡公司营业执照表格9)

a) 续签三年:

i. 您必须已经履行了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中方案A规定的投资条件;并且

ii. 您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A. 您已经在新加坡建立了商业实体,从第三年目标增聘不少于五名员工,员工总数里持新加坡国籍的员工不少于五名,并且全年的商业经费支出额外达到至少一百万元新币;或者

B. 您或至少一位附属申请人已经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的时间。

b) 续签五年:

i. 您必须已经履行了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中方案A规定的投资 条件;并且

ii. 您已经在新加坡建立了商业实体,从第三年目标增聘不少于 五名员工,员工总数里持新加坡国籍的员工不少于五名,并 且全年的商业经费支出额外达到至少一百万元新币;并且

iii. 您和附属申请人已经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的时间。

方案B申请者:

a) 续签三年:

i. 您必须已经履行了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中方案B规定的投资条 件;并且

ii. 您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A. 您已经在新加坡建立了商业实体,雇用五个或以上新加坡国籍的员工,并且全年的商业经费支出额达到至 少一百万元新币*;或者 *若您以投资扩充现有的新加坡注册商业实体方式,聘 用员工及商业经费支出额将为增值数。

B. 您或至少一位附属申请人已经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的时间。

b) 续签五年:

i. 您必须已经履行了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中方案B规定的投资条件;并且

ii. 您已经在新加坡建立了商业实体,雇用五个或以上新加坡国籍的员工,并且全年的商业经费支出额达到至少一百万元新 币*;并且 *若您以投资扩充现有的新加坡注册商业实体方式,聘用员工及商业经费支出额将为增值数。

iii. 您和附属申请人已经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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