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B法律市场分析:新加坡(新加坡法律公司)

2015年,这个城市型国家的法律市场有众多大事发生,比如启动了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SICC),成立了法律服务监管机构,并且不少本地律所和国际律所之间也进行了合并或联合。高级律师称,新加坡的外资律所侧重于特定业务领域:公司业务,金融市场和国际仲裁。“那些在新加坡没有业务的公司也会来新加坡寻求法律服务。考虑到新加坡法律市场一直以来的发展方式,对于近在咫尺的未来又有哪些预测?

编者说:

2015年,这个城市型国家的法律市场有众多大事发生,比如启动了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SICC),成立了法律服务监管机构,并且不少本地律所和国际律所之间也进行了合并或联合。Ranajit Dam认为这一行业正处于不断变动之中,各家律所要想在不断变化的市场中生存和发展,就必须突破创新。

2015年对始终充满活力的新加坡法律市场而言是又一年的发展。这一年以1月初启动的SICC为开端。该法庭作为第三个支点,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和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SIMC)呈现铁三角态势。SICC委任了11名国际法官与一些新加坡本地法官共事,包括一名前任首席大法官新加坡法律公司,在本文撰写之时已开始审理两起案件。11月,新加坡律政部成立了法律服务管制局(LSRA),该机构将处理与新加坡境内法律业务有关的所有许可事宜,同时大胆允许非律师担任律所的合伙人。

期间,市场充满着本地律所(通常为中等规模)与国际律所之间进行合并、联合以及其他形式合作的消息。2月,凯德律师事务所与国际律所卫达仕结成正式法律联盟新加坡法律公司,宣告“卫达仕-凯德”的成立。3月,腾福律师事务所与美国最大的律所摩根路易斯签订合并协议,成为新加坡第一家完全与国际所整合的律所。整合之后的机构名为“摩根路易斯-腾福”,从此将作为该国际所的亚太业务中心。11月初,德同与中国律所大成宣布计划与新加坡历史最悠久的瑞德律师事务所合并。

这些进展表明新加坡法律市场不仅内部呈现上升的国际化趋势,也带动外部的国际化上升。作为长久以来亚洲地区更为自由的市场之一,新加坡现在正以前所未有的姿态实现全球融合。“我们不仅仅是邀请外国律所来这里,我们也欢迎外国业务。”德尊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HriKumar Nair表示。“而且外国律所不仅能为本地客户提供更多的选择,对本地律师也是如此。”

另一方面,他指出新加坡的律所正把业务扩张到本土之外。“对于德尊而言,现在我们工作的很大部分都在新加坡之外。”Nair表示。“客户期望我们的律师具备实战经验,有求必应,他们也理应得到这样的服务。因此,现在有更多的律师到客户开展业务的地区出差,尤其是在亚洲。”

当然,现在是走向全球的大好时机。东盟经济共同体呼之欲出,新加坡必将发挥重要作用。需要亚洲大力参与的其他全球倡议,如中国的“一带一路”和泛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也都在酝酿之中,为企业和律所带来大量利好。但在市场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律所将视野扩展到新加坡之外也不失是种自保。“对于法律行业中做好准备且愿意接受发展、新业务和新市场的变化和机会的那些人,新加坡的法律市场现在且将来也会是非常激动人心的——它有着巨大潜力。”白理德兄弟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Edmund Kronenburg表示。“但对恪守陈规、不愿意在全球环境中调整和竞争的那些人,这个市场就相当可怕了。”

中等规模律所面临风险

一般认为,律所,尤其是擅长公司/商事业务的律所,其表现并不如它们理应表现的那样好,但对于这背后的主要原因观点不一。Baker& McKenzie.Wong & Leow的负责人Chan Leng Sun 高级律师称,新加坡的外资律所侧重于特定业务领域:公司业务,金融市场和国际仲裁。“这些领域历来都是中大型国内律所的关键执业领域。”他表示。“因此,国内律所需要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参与这些领域的竞争。”但对Nair而言,工作量是受经济衰退而非律所数量的影响。“是全球经济造成了不确定性,因为在新加坡我们要做很多国际性的工作。”他表示。“并不是说一部分律所表现糟糕是因为其他律所表现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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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 Leng Sun律师指出,目前小型律所和大型律所之间的鸿沟在不断扩大,中型律所需要在主宰高价值、全球服务的大型律所和服务于精打细算的国内市场的小型律所之间找到自己的位置。实际上,上文所提到的进行合并与联合的律所都是中等规模的知名新加坡律所这一点是十分有启示意义的。

当然,合作在新加坡市场中并不是新鲜事。大约十年前,四大律所已与知名国际律所进行合作:如艾伦格禧-年利达联合,德尊-富而德和高伟绅-王律师事务所的联合事务所。但如今,人们的共识是,除非寻求合作或进行专业化发展,否则中型律所看起来将面临更多风险。“必须有一定程度的专业化——当然不是在很细的层面上,律所没有能力成为多面手。”Nair表示。“中型律所想要在全球市场开展业务,但国际所和规模更大的当地律所已经在那里了。因此,中型所或收缩或壮大,但不能维持现状。也许中型律所这一块会出现断档。”

Kronenburg指出,“与外国竞争绝缘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他对于自己认为在新加坡法律市场正在发生的情况直言不讳。“我的说法将会相当有争议:我认为规模在40至150名律师的‘综合服务型’律所的时代已经结束了。他们在目前的环境下无法存活。他们要么侧重于关键的执业领域,削减其他业务,要么与更大的律所合并,以实现规模经济。这是保持竞争力的唯一出路。”

他对还没决定走哪条路的律所还有一些建议。“一些律所已经采取了‘打不赢就加入’的路线。这当然不错。这是做事情的一种方式。”他表示。“但并不是唯一的方式。我要说:如果你无法打败对手,那么游戏就是错误的。改变游戏规则。不要玩别人的游戏;制定你自己的规则——要与众不同,脱颖而出,独辟蹊径。”

争议解决不断升温

SIAC成立于1991年。2004年,该中心处理了78宗新案件,到2014年,这一数字增长到222宗。截至15年10月1日,该中心正在处理的案件约有600宗。该中心的成功意味着它给新加坡带来更多的法律业务。“现在SIAC是全球最受欢迎的仲裁机构之一,新加坡也是全球最受欢迎的仲裁地点之一。”ChanLeng Sun律师表示。“那些在新加坡没有业务的公司也会来新加坡寻求法律服务。”新加坡法律协会(SAL)高级主任Sriram Chakravarthi以及Nair都认为,即使公司业务大幅缩水,争议解决业务依然强劲。“尽管外资律所已经进入市场,但争议解决业务稳步增长。”Nair表示。“在某种程度上,争议解决业务并不严重倚赖经济表现,但经济状况确实令客户对于费用更为敏感。”

但对于争议解决从业律师而言,更多的业务并不一定意味着业务更加轻松,因为现在各家律所在新加坡安营扎寨的目的就是为了开展仲裁业务。“虽然争议解决业务的规模可能会随着新加坡作为争议解决中心的发展而变大,但竞争愈演愈烈。”Kronenburg认为。“首先,不断有国际律所涌入新加坡仲裁业务领域,从2004年左右起,该领域就不再强制要求新加坡律师的参与了。第二,新加坡的诉讼市场不再排他:随着今年启动SICC,外国律师现在也能在新加坡参与特定类型的案件诉讼。由于这些变化,从事商事争议解决业务的新加坡律师,无论是诉讼还是仲裁,将面临外资律所进入新加坡市场,以及新加坡律所与外国律所之间的合作所带来的日趋激烈的竞争。”

Kronenburg还表示,取得成功的“窍门”在于抢占外资所不感兴趣或是无法抢占的市场。“如果从事商事争议解决业务,那么你需要占领大型律所无法进入的领域。”他说。“比如,大型外资律所由于企业客户群规模庞大,案件之间往往出现利益冲突,这是其公司业务的结果。”

就SICC而言,Baker & McKenzie Wong & Leow的Chan Leng Sun律师称,该法庭具备成为游戏规则颠覆者的潜质。“它改变了对争议进行诉讼以及判定争议的方式。”他指出。“SICC既不是传统的国内法庭,也不是仲裁机构。它是两者的结合体。SICC的案件数量将缓慢地而不是爆炸式地增长。公司将会想要了解SICC判决的执行力,这种判决被认为是新加坡法庭的判决而不是仲裁裁决。新加坡法庭的判决目前被一些英联邦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所承认,可在这些国家和地区执行。”

Kronenburg称,SICC和SIMC与SIAC并肩作战,打造了同在一个体系之下的“新加坡法律服务之选”,这能为新加坡构建激动人心的未来。“新加坡的争议解决律师需要能胜任这一体系的所有三个分支。”他指出。“那些说‘我一点也不懂仲裁’或‘我不相信调解’的诉讼律师是很快会灭绝的恐龙。法律服务之选为那些愿意花时间和精力提升和扩展自己技能的人带来不可思议的大好机遇。那些不这样做的人肯定会被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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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地理因素制约

考虑到新加坡法律市场一直以来的发展方式,对于近在咫尺的未来又有哪些预测?Chan Leng Sun律师预见的趋势之一是“去本地化”。“我是指所提供的服务和服务提供方都不依赖于地理因素。”他表示。“在新加坡能获得的法律服务将不限于新加坡法律,提供这些服务的律师也不一定是有新加坡执业资格的律师。仲裁员,甚至是一些法官(如SICC的法官),将不需要长驻新加坡。国内业务和国外业务之间的分界线不再那么明确。你将看到有更多的外国律师在持新加坡牌照的律所中工作,而有新加坡资格的律师在持外国牌照的律所中工作。”

SAL的Chakravarth预计科技将成为巨大的变数,为了要生存下去,律所就需要接纳科技以及创新。“律所需要与时俱进,否则在今后不会成为有力的竞争者。”

Kronenburg预计,五年内新加坡律所和外国律所之间将有更多的合并、合资和联合。“不这样做的其他律所将依靠自身的品牌推广和专业知识实力,扩张进入全球市场。”他表示。“这种律所不需要在任何特定的司法管辖区内具备很大规模,但当把他们所有的办事处放在一起时,他们也许总体上规模很大,地理分布很广。”

德尊的Nair认为,与外国律所相比,提供多领域服务的公司可能会带来更大的挑战。“以会计师事务所为例。”他说。“安永在新加坡已与PKWong & Associates律师事务所结成联盟。”

但正如Nair所说,这一切完全取决于经济发展。“如果新加坡或东南亚经济持续低迷,这一切都将是纸上谈兵。”他表示。“如果我们的邻国经济不景气,国际律所进入新加坡的理由就少了。但如果,特别是东盟有所好转,也就没有理由认为大家不能表现得好。”

招聘方观点

专业招聘公司瀚纳仕驻新加坡的董事总经理Lynne Roeder表示,在招聘合伙人时,律所要求候选人具备英格兰和威尔士或者新加坡的律师资格。此外,“随着东南亚的项目和企业交易活动不断增多,以及由于新加坡在东南亚的中心地位,具备地区经验的候选人,尤其是曾从事涉及缅甸、印尼、泰国和越南等新兴市场业务的候选人,与其他人相比将稍具优势。”她说。

话虽如此,由于市场中缺少合格的候选人,Roeder建议客户要注意,无法百分百符合要求标准的人选中仍然有杰出的可用之才。“候选人越来越多地表示愿意扩展目前的业务范围,扩大自己的业务技能。”她说。“我们还建议律所,给候选人提供反馈对于律所的声誉至关重要,因为缺乏来自律所的反馈已给某些候选人在律所对申请者的重视程度上留下了不良印象。最后,我们建议律所,候选人在寻找新加坡境内职位时所考虑的关键因素是薪酬、工作范围、团队和职业晋升前景。”

展望明后两年,Roeder表示她预计对具备新加坡和英格兰与威尔士律师资格的律师需求将持续增长,并认为并购和项目融资将成为2016年的主要需求领域。“我们预计法律的其他领域不会呈现任何大幅下滑的趋势,除非经济活动出现任何未预料到的动向。”她还表示。“未来两年,对于会说普通话或印尼语的候选人的需求也将居高不下,还有那些具备东南亚地区交易经验的候选人。”

(中文版为英文的翻译版本,请以英文版为主,或点击阅读原文参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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