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物动态】中国-新加坡船舶电子证书交换应用首单成功落地(新加坡公司证书)

近日,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国家口岸办的支持指导与广东海事局、广东省口岸办的组织推动下

近日,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国家口岸办的支持指导与广东海事局、广东省口岸办的组织推动下,广东省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协助试点企业成功通过广东电子口岸平台调用首票新加坡籍船舶电子证书数据,完成“单一窗口”船舶运输工具申报,标志着中国和新加坡“单一窗口”成功对接,并在船舶电子证书交换互认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合作成果,为共同推动在船舶通关作业和港口国监督检查过程中应用船舶电子证书夯实基础,也为我国开展“单一窗口”国际合作提供经验借鉴。

【广物动态】中国-新加坡船舶电子证书交换应用首单成功落地(新加坡公司证书)

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与新加坡海事和港务管理局联合签署的《中国与新加坡关于推广、接受和使用电子证书的谅解备忘录》,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国家口岸办支持指导下新加坡公司证书新加坡公司证书,由广东海事局、广东省口岸办牵头组织广州海事局、中国船级社、广东省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依托“单一窗口”标准版,开展中新船舶电子证书先导合作项目(简称:“中新项目”)建设应用,通过广东电子口岸平台与新加坡海事和港务管理局、中国船级社的船舶电子证书相关系统对接,实现中新两国船舶电子证书数据交换、互认和业务应用,深化双方在船舶电子证书数据交换合作,共同促进在船舶通关作业和港口国监督检查过程中应用电子证书,简化船舶通关手续,提升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

试点企业深圳市俊励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在“单一窗口”船舶运输工具申报海事进口岸手续业务环节中首次进行“调取电子证书”操作,成功通过广东电子口岸平台船舶电子证书管理系统对即将入境停靠的新加坡籍“协城”号船舶进行船舶电子证书的查询和调用,线上实时调取新加坡海事和港务管理局系统提供的船舶电子证书信息并完成业务申报,随后通过“单一窗口”成功收到“同意船舶办理进口岸手续”回执,标志着“中新项目”顺利实现首单船舶电子证书国际合作数据交换和业务应用。当天试点企业还通过“中新项目”顺利完成船舶出口岸手续办理业务。

下一步,广东电子口岸将继续丰富完善中新船舶电子单证交换功能,在广东海事局和广东省口岸办的指导下逐步扩大试点应用范围,努力在对接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方面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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