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益学说 | 新加坡律师制度的观察与借鉴(新加坡公司除名费)

笔者通过在新加坡一个月的学习、了解,并查阅、翻译有关的资料,对该国律师的制度有了一定的了解,遂写就拙文,希望对我国律师行业的发展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根据新加坡律师公会公布的数据统计,截止2017年3月,新加坡有律师事务所882家,执业律师5191人,其中2321人为执业15年以上富有经验的资深律师。对比新加坡同行,应当说我国律师行业现状仍不尽如人意,还存在较大的进步空间。

在新加坡,律师作为一个高收入职业,因其执业水平高、诚信、自律而受到人们的尊崇。该国律师的业务,除了人们熟悉的诉讼及非诉业务外,日常生活中,还有很多事务也需要律师进行见证、公证,甚至法院的文书也可以由律师来送达,律师也可以转任其他司法机关担任职务。同时,新加坡在金融、贸易、制造业、零售业、物流业、电子和通讯业等行业比较发达(亚洲的金融、航运、贸易中心),以及该国在国际投资领域内的良好政策(如低税收)和稳定的投资环境,也为律师法律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此外,健全的律师制度,如律师的执业准入、律师账户的管理、律师权利和客户利益的保护、持续的培训、公司制下的薪酬、对外国律师执业的开放与限制、律师的转任、律师违规行为的惩戒等,为律师高效的法律服务,提供了制度保障。

笔者通过在新加坡一个月的学习、了解,并查阅、翻译有关的资料,对该国律师的制度有了一定的了解,遂写就拙文,希望对我国律师行业的发展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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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王琼律师在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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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执业准入制度

严格的律师准入制度保证了新加坡律师职业执业人员的高起点、高效率和高收入,也保证了律师队伍的专业、诚信和自律的职业特点。根据新加坡律师公会公布的数据统计,截止2017年3月,新加坡有律师事务所882家,执业律师5191人,其中2321人为执业15年以上富有经验的资深律师。

下图为新加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及律师执业年限的统计数据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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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比中可以看出,该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数量除了在2016年、2014年分别减少了16家和74人以外,其余每年都在增长,分别平均增长不到2%和4%,而执业15年以上的律师将近占整个律师人数的一半,约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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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法学专业毕业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

对在新加坡认可的国外大学获得法学学历教育的学生,在参加法律教育学会举办的、以新加坡法律为主要学习内容的法学课程培训3个月,经考试合格(A部分)者,才具有和新加坡大学法学院毕业生同样的资格。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B部分);

考试前必须参加新加坡法律教育学会(Singapore Institute of Legal Education,简称SILE)组织的培训,通常为4-6个月。

3.律师事务所实习6个月(没有实习案例数量要求),由一名资深律师负责指导,实习结束时要进行考核,由指导律师出具实习合格的证明;

4.向律师公会提出执业申请并经考核合格;

5.由律师公会提交高等法院批准,授予律师执业资格证(Practising Certificate )。

二、律师的管理

新加坡的律师管理工作主要由新加坡高等法院和新加坡律师公会(Law Society of Singapore,简称 LSS,相当于国内的律师协会)负责,外国律师的申请批准和管理由总检察署负责,律师的培训由法律学会(Singapore Academy of Law简称SAL)、法律教育学会(Singapore Institute of Legal Education 简称SILE)和律师公会三家机构负责。律师的管理有如下几种方式:

1.继续教育培训(Continuing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简称 CPD):是由上述三家机构组织全国统一考试前的培训,课程由律师公会所属的法律教育委员会专门负责,有专业的教材,以法律实务为主,主要包括:职业道德、诉讼程序、司法文书、辩护技巧、公司非诉法律、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授课老师由具有实践经验的法官、律师、政府法制官员等担任。

2.律师自己的学习培训:根据律师执业年限的长短,学时要求不等,每年要求8-16个学分,1学分/1小时,包括网络学习和现场培训学习。

3.律师执业资格证年审制度:每年律师的执业资格证都要经过年审,并由律师提出执业申请,换发新的证件。如果未通过年审或不申请继续执业的,不得使用原来的执业证继续执业。

4.职业保险制度:由律师事务所为律师购买职业保险,律师在提出申请执业时要出具该保险单,否则不予通过审核。该保险为个人独资律师事务所和合伙律师事务所中的每一位律师提供每笔索赔为100万新元(包括成本和开支)的保险金,为有限责任法律公司(LLC)和有限责任法律合伙公司(LLP)以及执业的律师提供每笔索赔为200万新元(包括成本和费用 )的保险金。

5.赔偿基金制度:律师每人每年向律师公会成立的基金会交纳100新元的费用,用于律师因不诚信执业行为或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在受雇工作期间因不诚信的执业行为导致未支付或未交付已经收到的信托资金或信托财产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赔偿。

6.律师的收入制度:大部分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制事务所,律师的收入不按业务提成,收入主要是工资和年终发放的奖金,新加坡的律师行业是该国六大高收入行业之一。

7.律师转任制度:律师不论执业时间长短,都有总检察署、律政部、初级法院等部门法律官员任职的资格。

执业1年以上的律师,具有推事法官、验尸官任职资格。

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具有初级法院法官任职资格。

执业10年以上的律师,具有最高法院法官或司法委员任职资格。

执业10年以上的律师,有资格担任“法律顾问”。

8.律师惩戒制度:对道德品行、执业标准等违反法律职业法、律师公会的行为规则、惯例的,如执业行为不符合行业要求、有损律师声誉、有欺诈行为、执业中的粗鲁不当行为、失职行为、挪用客户的钱、通过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贬低同行等,给予严厉的惩戒。具体由律师公会参与,高等法院行使处罚权,包括训斥批评、停止执业、取销律师注册登记、除名(驱逐出律师界)。对罚款(10000新元)和警告的处罚可以由律师公会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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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王琼律师与新加坡汇达所同仁共渡圣诞节

三、律师职能及律师业务的拓展

1.公证、见证业务:律师通过考试合格的,可以取得公证业务资格,从事公证、见证业务。

2.托管业务:对涉及重大的业务交易,如股权转让、公司并购、房地产买卖等,为保证交易安全,规定了由律师或会计师参与建立第三方共管的交易账户,防止出现交易风险,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

3.律师送达文书:律师可以向法院申请送达法律文书,对当事人不接受的,可以适用留置送达,但要记录好送达时间、地点,送达时的情况等内容。

四、对比新加坡同行看我国律师行业现状

对比新加坡同行,应当说我国律师行业现状仍不尽如人意,还存在较大的进步空间。据统计,我国律师人数保持年均9.5%的增速,以每年两万左右的速度增长,目前,我国律师人数已经突破30万。律师事务所保持年均7.5%的增速,达到2.5万多家。

近年来,国家大力倡导法治建设,律师已成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进程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参政议政、制定法律、帮助政府和企业重大决策、解决纠纷、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预防商业风险、涉外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会公益活动等各个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有许多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和解决,主要表现在:

1.相对于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律师的数量仍然明显不足,而同时迅速增长的新执业律师面临着无案可接、不能解决基本生活费的问题。

2. 虽然国家大力弘扬法治建设,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但仍然存在不少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情形新加坡公司除名费,律师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3. 少数律师因不诚信而影响律师行业的信誉。

4.受传统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影响,人们对律师职业存在偏见,对律师及其劳动成果缺乏应有的尊重,侵犯律师人身权利的情形也时有发生。

5. 对比新加坡律师同行的敬业精神、职业的专业程度、收入水平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五、结语: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受文化背景、法律体系、社会习惯的影响,中国与新加坡的律师制度有不少相同或相近的地方,通过对比学习,我们可以借鉴、吸收其优势和长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律师入职门槛,这样有利于律师队伍整体执业水平、法律素养的提高。

2.实行律师执业保险制度,对损害律师人身权利、或律师执业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减少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个人的执业风险。

3.实行律师执业转任制度,对执业一定年限的律师,根据其执业水平、职业道德、理论水平等,允许其转任其他法律职业岗位。

4.推动律师诚信建设。实行律师公证、见证业务、律师宣誓制度,提高律师行业的诚信程度。

5.放宽外国律师事务所与中国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合作,允许建立联营所、合资法律公司型律所,提高中国律师的国际化程度新加坡公司除名费,拓展涉外业务。

6.对涉及重大的土地、房产交易、公司并购等业务,实行强制律师参与制度,以增加交易安全,防止风险和减少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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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新加坡律所一角

作者简介:

王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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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助理经济师,具有证券经纪人资格、英语中级资质。

专业领域:

涉外法律事务,合同、侵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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